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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树森:以契约精神为基 筑牢物业规范运营与业主权益保障防线​

文章来源:华表生态资源交易平台 发布时间:2026-06-09 16:09:25 浏览次数:3

“物业管理的核心是契约精神,只有守住合规底线、明晰权责边界,才能实现物业企业与业主的共赢。” 近日,在辖区物业管理专项培训现场,资深物业管理专家王树森以这句话开篇,为 68 名参会的小区物业负责人、社区代表及业委会、物管会成员带来了一场干货满满的专业分享。作为深耕行业多年的资深专家,王树森围绕物业合同履约和公共收益管理两大核心议题,结合典型案例深入剖析,提出了一系列兼具理论高度与实操价值的观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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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艺苑集团副总经理、北京美好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:王树森

契约精神是物业履约的 “定盘星”,合规与服务需双向发力

谈及物业合同履约,王树森强调,契约精神不仅是法律要求,更是物业服务的 “生命线”。“很多物业纠纷的根源,在于履约不规范、职责边界模糊。” 他指出,物业企业必须严格遵循合同约定,明确日常服务中的核心职责 —— 从安保巡逻的频次、环境保洁的标准,到设施设备的检修周期,都应形成标准化服务体系,让服务有章可循、有据可查。

结合多地发生的服务纠纷案例,王树森进一步阐释:“合规不是束缚,而是风险防控的关键。” 他认为,物业企业需建立全流程风险防控机制,在合同签订阶段明确服务范围与免责条款,服务过程中做好记录留痕,纠纷发生时主动沟通协商。“只有在合规合法的前提下优化服务流程、细化服务标准,才能从源头减少矛盾,真正提升业主满意度。” 同时,他呼吁物业从业者摒弃 “重管理、轻服务” 的思维,将契约精神转化为主动服务的行动,通过优质服务赢得业主信任。

公共收益 “取之于民、用之于民”,透明监管是核心保障

针对业主普遍关注的公共收益管理问题,王树森明确提出 “透明化、规范化、协同化” 三大核心原则。“小区电梯广告、停车场租赁、公共区域经营等产生的收益,本质上是全体业主的共同财产,必须做到‘取之于民、用之于民’。” 他详细梳理了公共收益的涵盖范围,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侵占、挪用。

在资金管理方面,王树森给出具体操作建议:“首先要明确收支边界,建立专门账户单独核算;其次要严格执行公示制度,每季度或每半年向业主公示收支明细,包括收入来源、支出项目、结余金额等,确保业主的知情权;最后要健全监管机制,由物业企业、业委会、社区三方协同监督,必要时可引入第三方审计,让资金流向全程可追溯。” 他特别提醒,公共收益的使用应优先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、改善小区公共设施等业主共同需求,切实让业主感受到收益的实际价值。

多方协同是关键,共建和谐社区需凝聚合力

“物业管理不是物业企业的‘独角戏’,而是物业、业主、社区三方的‘协奏曲’。” 王树森在互动交流环节表示,化解物业管理矛盾、构建和谐社区,需要各方明确职责、主动配合。他建议,物业企业要强化服务意识、提升专业能力,主动公开服务内容与收费标准;业委会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,依法维护业主权益,引导业主理性表达诉求;社区要加强统筹协调,搭建沟通平台,推动形成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。

对于培训效果,参会人员纷纷表示,王树森专家的观点鲜明、案例鲜活,既解答了实际工作中的困惑,又提供了可操作的方法路径。“专家强调的契约精神和透明监管,正是我们日常工作中需要强化的重点,今后将把这些观点融入到实际工作中,更好地服务业主、建设社区。” 一位物业负责人说道。

王树森先生从事房地产及物业管理工作近三十年来,先后负责过项目的前期开发、工程管理、市场营销、物业管理等工作,对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均有广泛涉猎和深入研究,熟悉房地产及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及各项工作流程,实战经验丰富。

主要社会兼职:财政部中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、北京市评标专家、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专家、中国职业经理人协会物业经理人分会副秘书长、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、北京市房地产业协会常务理事、北京市大兴区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、北京市大兴区建设协会副会长、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员、北京理工大学MBA(工商管理硕士)校外导师。